汽车用品商标转让流程有什么,汽车商标属于哪一类?
2021-03-18 作者:商标版权知识

汽车用品属于商标的第12类,1202- 汽车、电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群组

除了1202群组,商标第12类还包括了以下群组:

1201-火车及其零部件

1203-摩托车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4-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5-缆车,架空运输设备

1206-轮椅,手推车,儿童推车

1207-畜力车辆

1208-轮胎及轮胎修理工具

1209-空用运载工具(不包括飞机轮胎)

1210-水用运载工具

1211-运载工具零部件

基本上就是我们海,陆,空用到的一些运载工具。

汽车用品商标转让如下:

1.汽车用品商标的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原汽车用品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

3.将汽车用品商标转让所需的材料和公证书上报至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

4.商标局受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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