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剧本杀”侵权盗版案在太原开庭
2023-10-25 作者:人民网-山西频道

       据悉,这是一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全国首例“剧本杀”侵权盗版案。该案件被列为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之一。

       2020年9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被告人郝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著作权版权登记的重要性人许可的情况下,租赁场地、组织人员非法复制销售《古木吟》等各类剧本杀作品3000余册,并通过“拼多多”平台注册网店对外销售,销售金额75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郝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对被告人郝某某进行了针对性讯问,并采取多媒体示证方式,从定罪、量刑两方面分组进行举证质证。被告人郝某某及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有力指控了犯罪,被告人郝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次活动中,观摩人员全程旁听了法庭审理,直观感受了检察机关当庭指控犯罪的全过程,并对“剧本杀”侵权盗版怎样注册版权这一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检察官提示:

       剧本杀作为一种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其蕴含的文字表达、情节设计、游戏规则等均具有独创性,其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如何进行版权登记权、复制权、发行权等均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卖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行印刷售卖,就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复刻、销售盗版剧本杀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剧本杀行业的市场经营秩序,也给著作权人的智慧结晶带来重创。尊重知识、保护创新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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