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在接到商标总局关于对我公司的注册商标“辛帝劳拉”(注册号1922921)因连续三年不使用予以撤销的决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向贵委员会用特快专递的形式提交了申请复审的函件及相关证据材料,至今未见回复,当前我公司该商标状况为“撤销注册复审待审中”,不知是何意思?是否意味着我公司的相关材料贵委员会已收到并正在复审中?请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