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孙宝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网民大量时间分配在各大网络平台社交媒体上,主要观看或阅览短视频、微短剧和网文等。
他建议,主播与博主使用他人的作品版权登记平台,包括音乐、图片、短视频和文案版权登记官网等,需要遵守版权法律法规。“在从事公益活动时,即使不盈利,也应该为歌曲的作曲者、词作者和原唱署名。此外,如果从事带货等盈利活动,更应该合规使用他人作品,获得授权并付出必要成本。只有尊重版权版权局登记,倡导诚信,网络社交媒体才能发展得更加健康、文明,从业者才能获得更多的尊重和认可。”